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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新冠快速检测试剂研发应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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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苏科社发〔2022〕197号
浏览次数:
685
发文部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主题:
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发文来源: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
2022-08-09
政策级别:
省级
政策标签:
科技项目、疫情防控、荣誉资质

关于转发新冠快速检测试剂研发应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苏科社发〔2022〕197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新冠快速检测试剂研发应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0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科技部通知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相关文件请至“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s://service.most.gov.cn/)。

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凡需我厅推荐申报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推荐函,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项目申报材料和推荐函请分别在科技部相应申报通知中明确的网上填报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8月17日16:00)前报送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朱碧云,咨询电话:025-84215986。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南221室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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