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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202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十四五”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十四五”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
应急管理部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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