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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八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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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税委会公告〔2022〕7号
浏览次数:
532
发文部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政策主题:
减税降费
发文来源:
财政部
发布日期:
2022-06-29
政策级别:
国家级
政策标签: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八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2〕7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六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9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六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八次排除延期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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