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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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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
浏览次数:
604
发文部门:
-
政策主题:
资质荣誉
发文来源:
省平台网络
发布日期:
2021-02-07
政策级别:
国家级
政策标签:
-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发文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截止时间

2021年2月28日

三、试点示范内容

(一)工业大数据应用

1、企业生产过程优化方向

2、经营管理模式创新方向

3、产业链供应链管控方向

(二)行业大数据应用

4、金融、医疗、应急、城市大脑应用方向

5、数据跨行业融合应用方向

(三)大数据关键产品

6、大数据存储管理方向

7、大数据分析挖掘方向

8、大数据安全保障方向

(四)数据管理及服务

9、数据管理能力提升方向

10、数据服务模式创新方向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包括从事及应用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

2、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3、申报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五、申报方式

网上填报: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 http://www.bdcases.org.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晓华 王威伟 电话:010-68208206/68208203

申报系统维护人员:杨玫 杨柳 电话:010-88682797/88686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