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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函》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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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
浏览次数:
524
发文部门:
-
政策主题:
创业创新
发文来源:
省平台网络
发布日期:
2021-01-07
政策级别:
国家级
政策标签:
-

《关于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函》要点

一、发文部门

自然资源部

二、政策依据

《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49号)

三、截止时间

2021315

四、依托单位

自然资源系统具有科技创新优势的法人单位,以及签有共建协议的高校。

五、领域方向

重点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极地深海探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等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应用等急需、空白、交叉研究领域。

六、体制机制

1、重点实验室具备创新优势,具有2年以上建设基础;

2、依托单位能够落实重点实验室运行发展相应的保障条件,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实验室应进一步突出对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履行的支撑;

3、与相关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的,原则上应由部和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属单位牵头,双方优势互补,签订合作协议,共建任务纳入建设方案,共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

七、推荐工作负责部门

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派出机构

八、申报材料

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部科技发展司        010-66557275

中国地质科学院  李丽霞  010-68999130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中国地质科学院  李丽霞

电子邮件:538820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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