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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征集中国-乌克兰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的通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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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
浏览次数:
562
发文部门:
-
政策主题:
引导扶持
发文来源:
省平台网络
发布日期:
2020-12-31
政策级别:
国家级
政策标签:
-

《关于征集中国-乌克兰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的通知》要点

一、发文单位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申报时间

202111-224

三、申报要求

1、交流项目资助已就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的中外方合作单位进行交流互访,以推动项目合作的开展与完成。

2、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能力、具备相应科研条件和能力的法人科研院所、高校或企业,且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合作项目领域为:信息及通讯技术、能源和能效、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其中包括农业技术)、生命科学(包括新冠肺炎等疾病治疗及有效药物研究等)、新物质和材料、基础科学。

4、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资助方式

1、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

2、中方项目资助标准约8万元,具体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

五、申报方法及流程

1、中乌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3、中方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http://step.cstec.org.cn/)进行。

六、联系方式

1、中方联系人: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马慧敏(政策咨询)

电话:010-58881372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于倩文(材料报送)

电话:010-6859802968515510

传真:010-68515808

电子邮箱:yfd@cstec.org.cn

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54   邮编:100045

2、乌方联系人:

乌克兰科学教育部 Елена Васильевна Савина

电话:+380442878235

电邮:a_savina@mon.gov.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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