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文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二、试点目标
征集并遴选一批骨干单位协同攻关、揭榜挂帅,重点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性能优越、效果明显的5G+医疗健康标志性应用。
三、试点内容
围绕急诊救治、远程诊断、远程治疗、远程重症监护(ICU)、中医诊疗、医院管理、智能疾控、健康管理等8个重点方向。
四、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项目须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8家。牵头单位负责应用试点项目内部管理和实施,参加单位按照分工配合完成试点项目任务,并提供有效支撑。
五、申报流程
1. 试点项目入围遴选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择优确定并公布入围试点项目名单。
2. 试点项目实施与管理。入围单位按照申报书要求组织实施试点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期间将组织行业专家开展阶段性评估工作,持续跟踪试点项目进展,监测项目应用成效。
3. 试点项目验收评价。申报单位完成试点项目任务后,可申请验收评价。验收评价工作基于试点项目任务和预期目标,结合产业发展实际进行评价,适时公布验收结果,择优发布优秀试点项目。
六、联系电话
1.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联系人:黄涂半特
联系电话:010-68206173
2. 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
联系人:沈剑峰
联系电话:010-68791911
3.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咨询电话)
联系人:楼瑶 010-62302915
冯天宜 010-62305979
李曼 010-62302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