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农〔2021〕3号
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农业(水利)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3号)及《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细则(试行)》(苏农创办字〔2017〕9号)等有关规定, 结合2019-2020年度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立项项目执行情况,现将2021年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请列入 2021年“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预算支出科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积极落实项目的相关配套条件,并做好项目的检查、监督、结题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和完成。
二、请各单位严格执行《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经费支出进度须符合项目研究序时进度要求。企业自筹经费根据 《关于2018年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企业自筹经费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农创办字〔2018〕15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1.2019-2020年度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2021年下达资金汇总表(按单位)
2. 2019年度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2021年下达资金明细表
3. 2020年度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2021年下达资金明细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