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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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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
浏览次数:
668
发文部门:
-
政策主题:
资质荣誉
发文来源:
省平台网络
发布日期:
2021-01-22
政策级别:
省级
政策标签:
-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发文单位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政策依据

《江苏省工业设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苏工信服务〔2019577

《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苏经信规〔20152

三、申报办理时间

3229:00 - 42017:00

四、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复核条件

1、承担单位在江苏省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违法行为;

3、组织体系健全,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4、拥有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带头人和数量稳定、知识结构合理的工业设计团队;

5、具有长效的工业设计投入机制和较高的工业设计投入比重,具有较完备的设计研究、试制、分析等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较强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的能力。

五、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复核条件(申请复核单位不需要在线办理,只需提供一份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

1、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备的审批手续,依法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2、申报前未发生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3、具有规范高效的运营管理机制和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4、具有相应的服务场地和服务设施,有工业设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组织能力;

5、能够为工业设计机构创业、设计机构与企业的需求对接提供良好服务;

6、已经集聚一批设计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工业设计企业,入驻企业对园区建设和相关服务满意度高;

7、园区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符合相关规定。

六、联系方式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5-69652990

省工信厅生产服务业处电话:025-69652616 025-6965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