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省中小企业政策信息发布平台!
您好,请登录
免费注册
【摘要】《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四优评选活动的通知》要点
收藏
政策文号:
-
浏览次数:
483
发文部门:
-
政策主题:
资质荣誉
发文来源:
省平台网络
发布日期:
2020-11-20
政策级别:
省级
政策标签:
-

《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四优评选活动的通知》要点

一、发文单位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四优含义

第十九届优秀工程设计、第十七届优秀工程勘察、第十五届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第十二届优秀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

三、评选范围

本省勘察设计单位、驻苏部属设计单位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国内外工程设计、工程勘察项目,编制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研发的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项目。

四、申报要求

1、项目应符合国家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2、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定;

3、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或经过生产运营一年及以上。季节性项目须经过一个完整生产考核期的生产运营;

4、工程建设标准已按规定批准发布;

5、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须经第三方单位进行功能测试及安全测试、按规定通过鉴定,且经过一年及以上运行使用;

6、往年已申报过省级四优评选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采用明令禁用淘汰落后技术的,不得申报;

7、申报项目为联合设计的(包括引进国外(境外)技术或中外合作),均应注明联合设计单位,申报人员名单应包括1—3名联合设计单位主要设计人员。

五、申报流程

(一)工程设计、工程勘察项目

2019年、2020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及以上项目,直接参加省级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勘察项目评选,不再另行申报。

(二)工业、水利、交通、邮电等专业工程设计项目

由设计单位向设区市住建局(委)申报,经设区市住建局(委)对申报材料,择优推荐申报。部、省属单位可直接向省住建厅申报,也可向单位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申报,但不得重复申报。

(三)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项目

直接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

六、联系方式

收件及申报咨询:倪梅仙,025-51868129;送件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辅楼二楼)。

七、截止日期

20201127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