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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组织开展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以及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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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
浏览次数:
1228
发文部门:
-
政策主题:
引导扶持
发文来源:
省平台网络
发布日期:
2020-10-22
政策级别:
省级
政策标签:
-

《关于组织开展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以及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发文部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申报条件

(一)千企升级企业入库申报推荐

根据《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将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产品服务特色化明显的企业纳入培育库。

(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

申报企业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体申报类别和需满足条件如下:

1.专精特新产品

2019年,申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拥有2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十位。

2.小巨人企业

1)制造类

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或利税总额≥800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五位;

3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10%以上;

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2)创新类

2016年(包括2016年)后成立的四新模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创新类企业,拥有原创技术或产品,且具有高成长潜力。

(三)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

2017年度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进行申报复核,原认定专精特新产品复核“专精特新产品”,原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复核“小巨人企业(制造类)”。复核条件同申报认定条件。

三、申报流程

(一)千企升级企业入库申报推荐

企业自愿申报,相关工信部门审核确认,建立全省千企升级万家企业培育库。往年已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也需申报入库。

(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及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

1.企业登录“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smejs.cn)注册为平台用户后进行入库申报。入库申报通过完成后,企业可进入相应的子系统入口进行申报推荐和申报复核。

2. 各设区市、县(市、区)工信部门在服务平台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

3. 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认定”的企业由各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审核,完成网上程序,并行文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复核”的企业由省工信厅直接审核。

4. 省工信厅将按照规定条件,每年对千企升级入库企业动态调整一次;对推荐申报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网站和相关媒体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政策咨询:付春丽、史文剑 025-6965276569652678

邮箱:WJ_SHI101@163.COM

申报流程咨询: 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王金凤025-83673201

网络技术支持:孟林华 025-5268665718652917911

技术咨询QQ群:68572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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