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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制定印发<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省科学技术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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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
浏览次数:
541
发文部门:
-
政策主题:
创业创新
发文来源:
省平台网络
发布日期:
2020-10-16
政策级别:
省级
政策标签:
-

《关于制定印发<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省科学技术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点

一、发文单位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目的

为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推动我省科学技术进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奖励对象及种类

奖励在本省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奖种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

四、奖励标准

(一)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人,每人奖励200万元。

(二)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

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2人,每人奖励100万元。

(三)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每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其中,一等奖项目不超过45项,每个项目奖励30万元;二等奖项目不超过90项,每个项目奖励20万元;三等奖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

(四)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

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每人奖励30万元。

(五)企业技术创新奖。

每年评审一次,每项奖励20万元。

(六)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每年评审一次。

(七)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省级配套奖励。

凡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及与之相当的其他国家级奖励的人才,省科学技术奖励资金按国家颁发奖金的同等标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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