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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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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
浏览次数:
608
发文部门:
-
政策主题:
资质荣誉
发文来源:
省平台网络
发布日期:
2020-10-16
政策级别:
国家级
政策标签:
-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发文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工作目的

促进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推动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范围

钢铁、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合成氨、甲醇、烧碱、电石、焦化行业。

四、申报条件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

(三)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四)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申报流程

(一)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填写申请报告,提交至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能效指标,遴选确定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

六、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 莫虹频   010-68205369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010-82261696

七、截止日期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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