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文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工作目的
促进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推动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范围
钢铁、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合成氨、甲醇、烧碱、电石、焦化行业。
四、申报条件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
(三)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四)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申报流程
(一)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填写申请报告,提交至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能效指标,遴选确定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
六、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 莫虹频 010-68205369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徐 炜 010-82261696
七、截止日期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