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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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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
浏览次数:
621
发文部门:
-
政策主题:
引导扶持
发文来源:
省平台网络
发布日期:
2020-10-10
政策级别:
省级
政策标签:
-

《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发文单位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

二、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现代农机装备和技术的集成创新与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项目经费可用于相关机具、小型设施设备、材料等技术物化投入品购置、试验示范田租用整理以及技术咨询、宣传、培训和与项目实施相关的作业补助等。

三、申报条件

(一)集成创新类项目

1. 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机(农业)企业、涉农科研院所、高校、江苏省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机、渔业、畜牧)推广机构等单位为申报主体,优先支持产、学、研、推机构与示范园区(基地)联合申报。

2.联合申报项目的,第一申报单位须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比例、知识产权权属等;

3.须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4.以企业为主体的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资信等级,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开发条件;

5.有固定的项目执行专家,执行专家为单位在编人员,有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实施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组织协调能力、曾主持过市级以上科技开发项目,无不良信用行为及应结未结项目。

(二)推广应用类项目

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申报主体,优先支持获得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称号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申报。2008类项目由高校、科研院所、农机推广机构等单位联合申报。

2.农机化工作基础较好,地方政府重视,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明确、产业基础良好,示范点建设有规模、有影响,能起到较强的引导与示范带动作用;

3.围绕主要作业环节,已经配备一定数量的相关农机装备,并实际投入农业生产;

4.具备一定数量农机农艺技术人员,能保证各生产环节农艺与农机技术有效配套,有较好技术指导服务能力;

5.有固定的项目执行专家,执行专家为申报主体及相关单位在编人员,有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实施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信用行为及应结未结项目。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登陆系统(http://202.102.17.136:8888/JSNJ/)进行申报,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当地农业农村局。申请集成创新项目中研发类项目的须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 各地农业农村局做好申报材料审查、网上审核及项目筛选工作,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省,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3. 省级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和全省农机化发展需要,择优扶持

五、申报材料

1.申报公函

2.申报书

3.可行性分析报告(集成创新类项目)

4.附件证明材料

5.汇总表

6.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审查表

六、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高晋宇、张飞,电话:025-86263170,邮箱:jsnjzbc@126.com

厅计划财务处施瑾,电话:025-86263713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纪晟,电话:025-83633155

网络技术支持,戴永安,电话:025-84810000-8839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308房间;邮编:210036

七、截止日期

20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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