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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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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苏农机〔2020〕19号
浏览次数:
731
发文部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
政策主题:
引导扶持
发文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0-10-09
政策级别:
省级
政策标签:
农业农村

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农机〔2020〕19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46号)精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以上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20〕17号、苏财农〔2020〕36号)要求,切实做好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0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环节

为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特色农业机械化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2020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重点支持现代农机装备和技术的集成创新与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项目经费可用于相关机具、小型设施设备、材料等技术物化投入品购置、试验示范田租用整理以及技术咨询、宣传、培训和与项目实施相关的作业补助等。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集成创新类项目

1、申报主体。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机(农业)企业、涉农科研院所、高校、江苏省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机、渔业、畜牧)推广机构等单位为申报主体,优先支持产、学、研、推机构与示范园区(基地)联合申报。

2、申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申报项目的,第一申报单位须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比例、知识产权权属等;

(2)须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3)以企业为主体的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资信等级,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开发条件;

(4)有固定的项目执行专家,执行专家为单位在编人员,有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实施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组织协调能力、曾主持过市级以上科技开发项目,无不良信用行为及应结未结项目。

(二)推广应用类项目

1、申报主体。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申报主体,优先支持获得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称号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申报。2008类项目由高校、科研院所、农机推广机构等单位联合申报。

2.申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农机化工作基础较好,地方政府重视,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明确、产业基础良好,示范点建设有规模、有影响,能起到较强的引导与示范带动作用;

(2)围绕主要作业环节,已经配备一定数量的相关农机装备,并实际投入农业生产;

(3)具备一定数量农机农艺技术人员,能保证各生产环节农艺与农机技术有效配套,有较好技术指导服务能力;

(4)有固定的项目执行专家,执行专家为申报主体及相关单位在编人员,有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实施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信用行为及应结未结项目。

三、项目补助标准

(一)集成创新类项目。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左右。

(二)推广应用类项目。项目县省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左右,2008类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150万元左右,省依据资金总体规模、建设内容和标准及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等综合确定。每个县对照申报条件和建设要求原则上选择1-2个建设内容进行申报。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主体自主申报。申报主体根据本通知要求,于10月25日前,登陆“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管理系统”(http://202.102.17.136:8888/JSNJ/)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相关纸质材料(要求见附件2)报送当地农业农村局。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须同步报送,仅采用一种方式报送的,不予受理。申请集成创新项目中研发类项目的须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否则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二)地方审核报送。各地农业农村局要按规定做好申报材料审查、网上审核及项目筛选工作,在项目质量与数量上严格把关,必要时应赴现场实地查看,并于10月25日前,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省,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级单位网上填报后直接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各县(市)限报2项,南京市(含市辖区)限报10项,其他设区市(含市辖区)限报6项,省级单位限报3项。江苏省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属地申报,不占当地指标。

(三)省级评审立项。省级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和全省农机化发展需要,择优扶持,拟扶持项目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计划。

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高晋宇、张飞,电话:025-86263170,邮箱:jsnjzbc@126.com;

厅计划财务处施瑾,电话:025-86263713;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纪晟,电话:025-83633155;

网络技术支持,戴永安,电话:025-84810000-8839;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308房间;邮编:210036。

附件:1、2020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2、2020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