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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疫情应对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的公告》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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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
浏览次数:
567
发文部门:
-
政策主题:
引导扶持
发文来源:
省平台网络
发布日期:
2020-09-11
政策级别:
国家级
政策标签:
-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的公告》要点

一、发文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二、目的

支持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帮助外贸企业纾困,向外贸企业提供优质便利服务。

三、工作内容

(一)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

1. 2020年年底前,允许企业以自我声明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方式进行销售。相关企业可通过各种形式对产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作出声明。

2. 开通国内生产销售审批快速通道。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准入制度管理的出口转内销产品审批服务,精简流程,压缩时限。

3. 精简优化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应该缩短办理时间,合理减免认证费用,全面做好认证服务及技术支持,为出口转内销企业提供政策和技术培训。

(二)全面实施出口企业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1. 发挥政府引导和指导作用,支持企业发展三同产品扩大“三同”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

2. 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对“三同”的技术要求、评定方式和标识作出行政性规定,也不再公布“三同”企业和产品信息。

3. 发挥行业组织管理和服务作用,加快完善“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三同”企业和产品信息公示、对接各商务平台、公众查询等功能,让更多的出口企业为社会提供各类“三同”产品。

4. 开展“三同”产品宣传推广活动。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帮助出口企业搭建内销宣传推广平台,精准对接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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