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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征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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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
浏览次数:
636
发文部门:
-
政策主题:
人才发展
发文来源:
省平台网络
发布日期:
2020-08-27
政策级别:
省级
政策标签:
-

《关于征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要点

一、发文部门

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

二、征集范围

面向各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设计单位、公司企业、社会团体、行政管理等部门征集。

具有从事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三农研究管理等相关专业、行业和规划学术背景、工作经验。

三、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相关工作;

4.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我中心认可的专业水平,在相关行业工作满5年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能够承担会议及现场踏勘工作;院士级专家不受年龄限制;

6.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家子库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相关领域,有丰富的组织、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2)从事农村生态环境发展战略研究、农村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制定、农村生态环境规划等领域,熟悉国内外农村生态环境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3)在农村生态环境相关方面,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工作能力。

4)从事三农政策研究、农村一线行政管理人员等。

2.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专家子库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农村水环境调查和农村水环境监测评价等方面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在水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水体长效管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运维等方面,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工作能力的专家或工程技术人员。

四、征集程序

1.各单位(不接受个人申请)将相关材料统一寄达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电子稿同时发送到liduo@jshb.gov.cn

2.对提出申请的人员进行遴选和资格审查;

3. 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结合实际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官网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一)申请材料接收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

(二)联系人及电话

李 舵  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

电话:025-58527249

六、截止日期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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