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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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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
浏览次数:
561
发文部门:
-
政策主题:
人才发展
发文来源:
省平台网络
发布日期:
2020-07-10
政策级别:
国家级
政策标签:
-

《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解读

一、发文部门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退役军人部、银保监会

二、目的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部署,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奠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物质基础。

三、总体目标

2025年,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创新创业层次显著提升,创新创业队伍不断壮大,乡村产业发展动能更加强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达到100万以上,农业重点县的行政村基本实现全覆盖。

四、工作内容

(一)明确培育重点

1. 扶持返乡创业农民工。遴选一批创业激情旺盛的返乡农民工,加强指导服务,重点发展特色种植业等,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2. 鼓励入乡创业人员。营造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的乡村营商环境,引导入乡创业, 提升乡村产业的层次水平。

3. 发掘在乡创业能人。挖掘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等乡土人才,以及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等能工巧匠, 保护传统手工艺,发掘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二)强化政策扶持

1. 加大财政政策支持。统筹利用好现有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和企业提供支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可按规定申领。

2. 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引导相关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创办的企业。

3. 加大创业用地支持。各地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做好农村创新创业用地保障。

4. 加大人才政策支持。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离岗到乡村创办企业,允许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农村创新创业企业。

(三)加强创业培训

1.加大培训力度。实施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

2. 创新培训方式。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企业深化校企合作,建设一批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带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

3. 提升培训质量。积极探索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与区域产业相结合的培训模式。

(四)优化创业服务

1. 提供优质服务。县乡政府要在政务大厅设立农村创新创业服务窗口,集中提供项目选择等一站式服务。

2. 聚集服务功能。严格落实园区设立用地审核要求,建设一批农村创新创业园区。

3. 拓宽服务渠道。积极培育市场化中介服务机构,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组建农村创新创业联盟,实现信息共享、抱团创业。

(五)强化组织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稳就业大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建立健全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部门责任。

2. 选好培育对象。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要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有能力、有意愿带动农民就业致富。

3. 推进政策落实。各地要把支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的扶持政策列出清单,建立政策明白卡,逐项抓好落实。

4. 开展监测评估。县级要建立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信息档案库,跟踪收集带头人参加培训、创办企业、实施项目、享受政策扶持等情况,每年进行动态调整。

5. 加强宣传引导。挖掘一批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鲜活案例,讲好励志创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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