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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应对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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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号:
苏人社发〔2020〕58号
浏览次数:
514
发文部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司法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 卫生健康委 省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
综合
发文来源: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20-07-03
政策级别:
省级
政策标签: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省司法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0〕58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知识产权局: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司法厅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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